物品器械清洗、消毒、灭菌管理制度

一、管理要求
1、内镜、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,可以依据卫生部有关的规定科室自行规范处理。
2、外来医疗器械应按照《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制度》的规定由科室统一清洗、消毒、灭菌。
3、有进行物品器械清洗和/或消毒、和/或灭菌的科室应根据本科室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相应的制度。
(1)建立健全岗位职责、操作规程、消毒隔离、质量管理、监测、设备管理、器械管理(包括外来医疗器械)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。
(2)建立质量管理追溯制度,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的相关记录,保证供应的物品安全。
(3)应督促设备科派专人负责设备的维护和定期检修,并建立设备档案;定期对所使用的各类数字仪表如压力表、温度表等进行校验,并记录备查。
二、人员要求
1、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与其岗位职责相应的岗位培训,正确掌握以下知识与技能:
(1)各类诊疗器械、器具和物品的清洗、消毒、灭菌的知识与技能。
(2)相关清洗、消毒、灭菌设备的操作规程。
(3)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和方法。
(4)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知识。
(5)科室有压力蒸汽灭菌器者应具备特种设备的压力容器作业人员证。
2、 应建立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,根据专业进展,开展培训,更新知识。
三、建筑要求
工作区域划分应遵循“物品由污到洁,不交叉、不逆流”的原则。工作区域分为去污染区、检查包装灭菌区(含独立的敷料制备或包装间)和灭菌物品存放区。去污染区与检查包装灭菌区之间应设实际屏障。
四、设备、设施
1、清洗消毒设备及设施:应配有分类台、手工清洗池、干燥设备及相应清洗用品等,有清洗管腔的科室应配备压力水枪、压力气枪。有条件可配备机械清洗消毒设备。
2、检查、包装设备:应配有带光源放大镜的器械检查台、包装台、器械柜、敷料柜及清洁物品装载设备,有使用密封包装材料的,应配备包装材料切割机、医用热封机。
3、灭菌设备及设施:各类灭菌设备应符合G家相关标准,并设有配套的辅助设备。
五、防护用品
1、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需要,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,包括圆帽、口罩、隔离衣或防水围裙、手套、专用鞋、护目镜、面罩等。
2、去污区应配置洗眼装置。
六、耗材要求
1、清洁剂:应符合G家相关标准和规定。根据器械的材质、污染物种类,选择适宜的清洁剂。
(1)碱性清洁剂:pH 值≥7.5,应对各种有机物有较好的去除作用,对金属腐蚀性小,不会加快返锈的现象。
(2)中性清洁剂:pH 值6.5~7.5,对金属无腐蚀。
(3)酸性清洁剂:pH 值≤6.5,对无机固体粒子有较好的溶解去除作用,对金属物品的腐蚀性小。
(4)酶清洁剂:含酶的清洁剂,有较强的去污能力,能快速分解蛋白质等多种有机污染物。
2、消毒剂:应选择取得卫生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安全、低毒、高效的消毒剂。
3、洗涤用水:应有冷热自来水、软水、纯化水或蒸馏水供应。自来水水质应符合GB/T5749的规定;纯化水应符合电导率≤15μS/cm(25℃)。
4、灭菌蒸汽用水:应为软水或纯化水。
5、润滑剂:应为水溶性,与人体组织有较好的相容性。不破坏金属材料的透气性、机械性及其他性能。
6、包装材料:包括硬质容器、一次性医用皱纹纸、纸塑袋、纸袋、纺织品、无纺布等应符合GB/T19633的要求。
7、消毒灭菌监测材料:应有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,在有效期内使用。自制测试标准包应符合《消毒技术规范》有关要求。
 
医院感染管理科
2009年11月修订